基隆關表示,近年來電子商務蓬勃發展,跨境網購交易盛行,民眾於境外網購次數頻繁時,若不慎超出每人每半年度(上、下半年)6次低價免稅次數,便須繳納稅費,請民眾多加留意。
基隆關說明,依進口貨物低價免稅規定,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2,000元以下者,免徵關稅與海關代徵的營業稅及貨物稅,但菸酒、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及經認定次數頻繁者不適用。其中進口次數頻繁的認定原則如下:
一、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內進口貨物適用同條項的免稅規定放行逾6次者。
二、前開所稱半年度,指每年1月至6月及7月至12月。
三、進口次數的認定時點,以報單所載進口日期為準,並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行計算。
基隆關提醒,民眾可利用「關港貿單一窗口」查得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限額次數資料,以符合每半年6次低價免稅優惠,保障權益,也可避免荷包失血。
#6次低價免稅次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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