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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基本生活費標準調增

andy3577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指出,2024年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為21萬元(較2023年增加8千元),適用於今年(2025年)5月申報的個人綜合所得稅。


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用(指新臺幣21萬元乘以申報戶人數)若高於所得稅法所定免稅額與扣除額(包括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、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、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、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、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、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)合計數,該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。

這項調整旨在反映生活成本的上升,減輕納稅人的租稅負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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